
根据市编委(深编号)文件《深圳市气象局(台)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》精神,设立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(加挂 “深圳市防雷设施检测所”牌子)。
根据市编委《关于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增加编制的批复》(深编〔2005〕18号)文件精神,设立宝安、龙岗服务点。
根据编委(深编〔2007〕65号)文件《关于我市气象事业机构编制设置问题的批复》,原加挂“深圳市防雷设施检测所”牌子更名为“深圳市防雷中心”。
根据市编委(深编〔2002〕11号)文件精神,深圳市气象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深圳市气象局(台)的事业单位。经费来源为财政核补,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。
根据市编委(深编〔2002〕11号、深编〔2007〕65号)文件精神,服务中心职能为:
组织开展气象科学技术研究、技术开发和气象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;负责气象特服电话业务服务和气象手机短信服务;负责气象信息技术开 发与服务;开展气象资料服务;提供专业气象预警预报服务;开发针对特定用户的专业气象服务产品;开展全市气象科普和气象宣传工作;负责 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管理、采编和制作;
负责制定深圳市雷电灾害防御区划、雷电专项预报预警技术方法研究,提供防雷专业技术服务;负责防雷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;负责防雷 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指导、培训和检测质量抽查;负责全市易燃易爆场所、化工厂、气象监测台站防雷装置及其他已建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 ;负责全市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;负责全市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安全检测;开展防雷技术方案的技术评价工作;负责全市 雷电灾害调查和事故鉴定;负责全市雷击风险评估工作;承担全市防雷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测试工作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 电话:25573889 邮编:518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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